挪用公款吃利息、以妻之名要股份 企业办公室原副主任被判刑( 二 )


2019年5月23日 , 检察官张艳峰应无棣县监委邀请 , 提前介入该案 。 通过了解案情 , 张艳峰发现 , 张某对其犯罪行为的性质非常清楚 , 并在调查之前就开始研究相关法律规定 , 试图通过串供、归还部分违法所得来掩饰其犯罪行为 。 在接受调查过程中 , 张某甚至通过诅咒其“全家人不得好死”这样的话 , 干扰办案人员的判断 。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 , 在前两次提审中 , 张某拒不认罪 。 检察官张艳峰认真阅卷梳理 , 确定张某挪用公款约定了一分五到二分的利息 。 其中 , 部分利息所得是通过银行转账到资金转出账户 , 其余大部分利息 , 张某是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拿到手的 , 为的就是规避法律制裁 。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 , 张艳峰对张某进行第三次提审 。 “张某 , 对这些证据你有什么解释?”通过梳理挪用公款证据 , 张艳峰将证据目录向张某出示 , 让其明白本案证据调取情况 , 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 拒不认罪 , 只能从重处罚 。
对于受贿部分 , 张艳峰判断张某在案发前可能有串供情况 。 防止证人翻证的有效办法 , 就是及时固定证据 。 张艳峰对证人证言进行核实并同步录音录像 , 对言辞证据进行固定 , 并明示张某 , 让其知道自己的犯罪事实已经是板上钉钉 , 狡辩和拒不认罪毫无意义 。
在法院庭审时 , 被告人张某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 , 认罪悔罪并表示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和缴纳罚金 。 鉴于张某庭审时认罪悔罪 , 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 , 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郭树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