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贪心村干部获刑六个月
骗取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贪心村干部获刑六个月
为骗取国家优抚款 , 竟冒充烈士后代 。 日前 , 经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 被告人贺北方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现年46岁的贺北方是博爱县孝敬镇小岩村人 , 2011年11月 , 经村民选举担任村委委员、报账员 , 负责民政、优抚、危房改造以及村财务等工作 。 2012年初的一天 , 贺北方到镇政府参加关于申报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会议 。 会上 , 他听到一名烈士与自己同村还同姓 。 会后 , 贺北方便向其父亲打听这名烈士的情况 , 其父亲告诉他 , 这名烈士为其本家的一个爷爷 , 早年打仗牺牲了 , 膝下无儿无女 。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 ”贺北方打起了歪主意 。 为骗取国家优抚款 , 贺北方决定铤而走险 。 他按照镇里的要求 , 先后填写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 加盖了公章 , 然后将这一套申报材料交到了镇民政所 。 由于材料齐全 , 手续很快就办了下来 。 截止到案发 , 贺北方共领取优抚款2.2万余元 , 用于家庭日常支出 。
2020年1月19日 , 贺北方被博爱县监察委立案调查 , 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 。 1月21日 , 贺北方被刑事拘留 。 3月17日 , 博爱县检察院对贺北方依法提起公诉 。
法院审理查明 , 在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中 , 贺北方利用负责民政工作的职务之便 , 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 , 采取伪造其父亲为本村烈士子女的手段 , 向民政部门申报材料 , 骗取国家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法院审理期间 , 贺北方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并主动交纳罚金10万元 。
“都是贪心惹的祸 。 我会认真学习法律 , 好好做人……”贺北方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 。
经审理 , 法院认为 , 贺北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骗取国家优抚款 , 情节较重 , 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 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贺北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真诚悔罪 , 积极退赃 , 主动交纳罚金 , 自愿认罪悔罪 , 可对其从轻处罚 。 根据贺北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骗取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贪心村干部获刑六个月】刘立新 孙建设 张文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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