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安徽肥西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6人获刑

4月27日 , 安徽肥西县法院对被告人董德伏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宣判 。
【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安徽肥西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6人获刑】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0年以来 , 被告人董德伏为获取高额利息在肥西县山南镇从事高利放贷活动 。 被告人徐其均获悉后 , 逐渐与董德伏纠集在一起 , 在肥西县山南镇等区域共同从事高利放贷 , 利润均分 。 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 , 董德伏、徐其均采取电话、短信辱骂、威胁、殴打、锁门阻工等手段滋扰他人 。 为便于索债 , 董德伏、徐其均商议纠集徐其均父母共同上门要债 , 以辱骂、威胁、滞留他人住宅等各种暴力及软暴力手段 , 长期反复实施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 形成了以董德伏、徐其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 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与社会生活 , 给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肥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董德伏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 对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
(原题为:《6人获刑!肥西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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