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窃罪】盗窃成瘾难收手,“六进宫”再领刑

被告人于某某因犯盗窃罪 , 于上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这已经是于某某第六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了 。 今天 , 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 , 君子爱财 , 取之有道 。 做人要脚踏实地 , 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致富 。 偷盗取财、不劳而获不是生存之道 , 同时也要为此付出失去人身自由的代价 。
早在2005年于某某就因犯盗窃罪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之后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5年、2018年四次因犯盗窃罪获刑 。
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回来8个月后的一天晚上 , 于某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最近没钱用 , 想起“老本行” , 就到附近寻摸看看 。 正好看见邻居顾某某家门口放了一个梯子 , 他就顺着梯子翻门进了院子 , 在猪圈棚内偷了一只水泵回家 。 还没来得及把水泵卖了换钱 , 失主顾某某就找上门来把水泵要了回去 。 因顾某某未及时报案 , 于某某此次作案并未被追责 。
但于某某并未因此收手 , 一个月后 , 他发现那几天邻居李某某家中无人 , 便自带梯子从李某某家一楼的窗户翻爬入室 , 在一楼和二楼的房间内偷了400多枚一元硬币和500多元的纸币 。 8天后 , 李某某回到家后发现家中被盗 , 于是报警 。 经过排查 , 民警很快锁定曾有多次盗窃前科的于某某 。 经传唤 , 于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爬梯子翻窗入室盗窃李某某宅的犯罪事实 , 同时也供述了自己盗窃顾某某水泵的事实 。

【【 盗窃罪】盗窃成瘾难收手,“六进宫”再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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