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南京沿江综合执法大队联手交警部门清理“僵尸车”( 二 )


在巡查中 , 两部门还发现一些停靠时间较短的“僵尸车” 。 据介绍 , 这些车辆并非彻底无人使用或接近报废 , 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南京市区开来停放的 。 “有些车主在购置新车后 , 因为原有的停车位不够 , 或不想支付更多的停车费用 , 选择将不常开的车停到新区一些看似人流较小的支路街巷上 , 然后自己坐地铁回去了 , 几个月也不来一次 。 ”张波表示 , 这种行为极大地占据了周边居民的公共资源 , 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 是非常不可取的 。 “对于这些长期违规停放的车辆 , 交警部门将先贴条警告 , 并通过信息平台告知车主 , 如果不主动处理 , 后面也会陆续进行清拖 。 ”
交警提醒
“僵尸车”违停产生事故也要担责
“僵尸车”占道远不止阻碍道路交通这么简单 。 卢三平告诉采访人员 , 长期停靠路边的“僵尸车”存在很大的隐患 , “没有人知道这些车辆的后备箱里是否放有一些易燃易爆的违禁品 。 眼下天气转暖 , 在高温暴晒之下 , 这些“僵尸车”或可能给周边市民带来不容忽视的人身安全风险 。 ”
此外 , “僵尸车”虽然有些已经报废 , 但油箱里还有残余的汽油 , 这些也成了不确定的安全隐患 。 “在以往的经验里 , 还出现过蛇、鼠等动物将废弃车辆当窝的情况 , 这些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 , 甚至可能造成伤人事件 , 引发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 ”

『扬子晚报网』南京沿江综合执法大队联手交警部门清理“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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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
那么 , 如果因为“僵尸车”的违规停放导致交通事故 , 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交警部门的回答是肯定的 , 交警一大队沿江中队的中队长张波表示 ,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僵尸车”没有特殊的规定 , 但一旦因为违停造成事故 , 不管车辆是否被车主主观遗弃 , 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
同时 , 因为长期停放无人看管 , 在这个过程里 , 车辆如果遭遇损坏或是物品遗失 , 车主虽享有追责的权利 , 但往往因为时间太久导致调查困难 , 最终往往难以如愿获赔 。
据了解 , 下一阶段 , 沿江综合执法大队还将持续发力 , 进一步与交警对接 , 持续解决“车位僵尸车”的清理问题 , 同时大队也将加大日常巡查和法规宣传 , 确保停车资源得到有效维护 , 切实做到“还路于民” 。 新江北报全媒体采访人员嵇天通讯员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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