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江苏省电力条例》首个配套政策文件

中新网江苏新闻4月23日电(通讯员 章岑)21日 , 泰州市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发出《关于明确江苏省电力条例实施后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审批业务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江苏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通过省人大审议后 , 省内出台的首个配套政策文件 。
据悉 , 《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 , 这是全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 。泰州市此次颁布的《通知》 , 是在《条例》的基础上进行更细致、全面的补充 , 针对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开工条件、消防验收等方面都给出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例如《通知》中明确市供电公司要及时上报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信息 , 并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 。此举也将彻底改变供电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 。
“这个《通知》 , 对于我们基建电网工程证照办理简直就是私人订制的福利 , 它不但简化了工程审批手续 , 还缩短了核准至开工的时间 。”泰州220kV团结变工程负责人说 , “6月份 , 我们整个基建工程就要全面开工 , 粗略估计将缩短整个工期近30天的时间 , 变相节约了成本 , 增加了效益 。”
【泰州出台《江苏省电力条例》首个配套政策文件】“下一步 , 我们还计划促成各市出台相关细则 , 以利于《条例》的落地与实施 。”国网江苏电力经法部负责人表示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