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执」禁渔期,夜钓者竟在百花潭公园水闸偷钓,有人声称钓了三四十斤(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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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总队:
游钓行为以劝导为主,拒不改正将处罚
那么,对于在禁渔期仍然钓鱼的行为,应该如何管理?
据了解,前期,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曾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要求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设立禁渔标志,加强禁渔宣传,统筹协调辖区内渔政执法车、船和人员开展禁渔巡查和渔政执法,组织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
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养殖业支队副支队长唐军告诉采访人员,此次印发的文件,在往年的措施上有所加强,将根据禁渔期涉及的各项违法行为再次明确了公安机关、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水务主管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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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渔业主管部门在前期已要求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营造爱渔护渔氛围,并且以定时不定时方式对重点水城、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市执法总队还专门设置不定时巡查督察组,对中心城区河道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游钓、捕捞等违法行为现场进行制止并调查取证。对于游钓行为,在执法力度上,以劝导的方式为主,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罚;对其他非法捕捞行为,特别是电、毒、炸鱼行为的,一旦查获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月22日晚,气温下降,天空飘起小雨,在百花潭水闸下游处,4名夜钓市民依然在此钓鱼。晚8点10分左右,成都市农业执法总队对其进行依法查处,没收其钓鱼工具,并进行了警告处罚。唐军表示,已对夜钓市民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如若再犯,则以“拒不改正”处理,将处于千元以下罚款。针对此事件,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将联系辖区渔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巡逻,提高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成都市良好水域生态环境。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叶燕 邓文博 摄影采访人员 吕国应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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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综合执」禁渔期,夜钓者竟在百花潭公园水闸偷钓,有人声称钓了三四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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