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每日一校丨湖北理工学院 明德,格物,经世,致用( 二 )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艺术类考生等 。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 学生学业期满 , 成绩合格 , 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 , 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
【湖北@每日一校丨湖北理工学院 明德,格物,经世,致用】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 , 按照“促进公平公正 , 提高生源质量 , 优化生源结构”的原则 ,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 , 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 , 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 , 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
第八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 。 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 , 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 , 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 , 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 。 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一般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使用 , 避免因预留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 。
第九条 学校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 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
第十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 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 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第十一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 ,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 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 ,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 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第十二条 学校试行大类招生 , 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 , 录取时不分专业 , 进校后根据各教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
第十三条 学校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 , 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
2、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在设计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音乐学专业录取时 , 按综合成绩排序 , 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 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 , 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
3、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 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
4、外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时 , 若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 , 我校认可其他高校的校考成绩 , 但对专业方向有所要求 , 设计学类(包含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只认可美术类合格证 , 音乐学专业只认可音乐学、音乐教育合格证 , 舞蹈表演专业只认可舞蹈表演合格证 。 录取原则为专业合格 , 按文化成绩排序 ,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专业:英语、商务英语)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 但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专业:英语、商务英语)、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 学生入校后一般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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