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美律师谈鲍某明涉性侵案:若美公民海外性侵未成年 最高30年监禁

近日 , 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 据多家媒体报道 , 前杰瑞集团副总裁、中兴通讯执行董事鲍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孩李星星(化名) , 且事发时女孩刚满14周岁不久 。
据《财新周刊》报道 , 鲍某明为“海归法务专家” , 曾赴美国留学 , 在加州和纽约工作近十年 , 并取得了美国国籍和美国律师执业资格 。 如果这一信息属实 , 那么按照美国法律 , 鲍某明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
为此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对话了美国加州刑事律师刘龙珠 , 对于美国法律中关于儿童域外性剥削(Extraterritorial Sexual Exploitation of Children)条文进行了确认和解读 , 并对鲍某明在美国被提起公诉及成功定罪的可能性提供了分析 。
【性侵】美律师谈鲍某明涉性侵案:若美公民海外性侵未成年 最高30年监禁
文章图片
↑联邦法对于儿童域外性剥削的条文 , 受访者供图
【【性侵】美律师谈鲍某明涉性侵案:若美公民海外性侵未成年 最高30年监禁】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海外性侵未成年均可问罪
据美国联邦法规定 , 禁止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前往海外或身处海外之时 , 强奸、猥亵未成年人 , 或与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 , 违者可面临最高30年的监禁 。 即使这些行为在案发的国家合法 ,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依然可因这条法律而受到惩处 。
刘龙珠律师指出 , 美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非常严密 , 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 。 尽管鲍某明涉嫌性侵案事发地在中国 , 只要鲍某明确实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 , 他的性犯罪行为都可因违反美国联邦法而被政府提起公诉 。
据刘律师核实 , 美国联邦法中域外儿童性剥削法条的未成年人定义为18岁以下的人 。 “不管未成年人是否同意 , 同其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 如果还存在利益交换 , 则属于性交易 。 强奸、猥亵和性交易都属于这一法条的适用范围 。 ”刘律师还指出 , 被性侵对象“年纪越小 , 判得越重 。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美媒曾多次报道 , 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性交易(即便未成年人同意) , 以及美国公民在海外性侵未成年均受到美国法律制裁的案例 。
据《纽约时报》报道 , 2004年 , 美国86岁男子约翰·赛尔简(John W. Seljan)因在东南亚强奸、猥亵未成年人而被指控六项重罪 , 最终被判处270年监禁 。 在此前二十年中 , 约翰·赛尔简每年至少前往东南亚三次 , 自称是对未成年进行“性教育” , 实则强奸、猥亵未成年人 , 其中甚至包括至少1名9岁女童和2名12岁以下女孩 。
刘龙珠律师指出 , 不管是当事人即李星星(化名)母女主动报案 , 还是与本案无关的人进行举报 , 又或是美国政府从其他途径获知此事 , 司法部一旦获知且认为鲍某明违反联邦法律的证据充分 , 就会主动进行调查 , 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 。 即便当事人不起诉 , 政府出于打击犯罪的目的也会进行追究 。 据刘律师了解 , 美国司法部、FBI等政府部门有很多华人 , 一旦关注到此类案件 , 他们可能直接就启动调查了 。
可否在美提起公诉:几率超过50%
本案在美国是否足以提起公诉呢?刘龙珠律师指出 , 提起检控的标准不高 , 只要满足合理怀疑即可 。 根据本案目前各方披露的证据 , 刘律师认为 , 提起公诉的标准已经达到 , 公诉几率超过50% 。
尽管鲍某明如今身在中国 , 美国政府也可直接提起公诉 。 而鲍某明届时若不回应 , 不上庭 , 不配合 , 他将成为美国政府的通缉犯 。 此外 , 尽管中美两国没有引渡条约 , 但两国政府在打击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上是高度合作的 。 此前一些案例已经证明了这点 。
不过 , 公诉相对容易 , 而定罪则需要铁证如山 。 “如果鲍某明在美国被提起公诉 , 而李星星母女等相关证人可到美国作证 , 相关证据没有遗失或销毁的情况下 , 鲍某明被定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 ”刘律师表示 , 以美国此类案件的司法环境来说 , 只要证人证据齐全就可定罪 。 因为法条的规定已经很清楚 , 只要对方是未成年人 , 不管是否同意 , 是威逼还是利诱 , 同其发生性关系都构成犯罪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