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宝爸宝妈注意!这份2020年嘉定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详解请收好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0〕3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要求 , 结合本区实际 , 现就2020年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
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 , 以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目标 , 切实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 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 , 依法实施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 , 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幼儿的教育服务体系 。
1.公开透明原则
区教育局、街镇、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 通过网站公告、社区张贴告示等形式 ,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序、信息登记和报名时间、现场审验时间和地点 , 及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
2.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全市入园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推进实施 , 应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 , 也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进入采集数据 , 应用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 区教育局和各街镇确定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数 , 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 , 妥善安排入园 。 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 。
3.因地制宜原则
各街镇根据学前资源配置情况 , 依托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获取信息 , 制定街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和统筹细则 。 在人户一致优先入园的前提下 , 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 严格执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嘉教〔2019〕70号)(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积分规定”) , 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招生工作 。
4.班额总控原则
小、中、大班班额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 , 具体班额为:托班20人 , 小班25人 , 中班30人 , 大班35人 。 民办幼儿园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 , 可适当放宽班额 , 但不得超过班额数的10% 。 严禁幼儿园在计划数外自行招生 , 不得招收非适龄幼儿 , 民办幼儿园不得招收办学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对象 。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 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 , 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 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 经街镇审验通过后 , 可归口优先入园 。 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 , 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 , 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 经街镇审验通过后 , 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 , 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 , 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 经街镇审验通过后 , 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 , 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 , 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 , 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 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 经街镇审验通过后 , 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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