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房? 住宅被七家企业注册 主人还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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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民宅被人冒用地址 , 注册了7家商事主体 。 近日 ,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冒用地址虚假注册登记的系列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
市民刘女士居住在槟榔西里一处住宅楼的三楼 。 近日 , 她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称 , 自家的房产竟被7家商事主体冒用地址注册为经营场所 。 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刘女士所说地址进行现场核查 。
“前几天 , 我突然接到派出所民警的核查询问电话 , 才知道我这房子居然注册了7家公司!”刘女士告诉采访人员 , 这处房产她已经居住了十几年 , 直到接到民警电话 , 才知道这里已被7家商事主体冒用地址登记为住所 , 甚至备案为经营场所 。 她因担心7家虚假注册企业从事非法经营给自己的房产带来隐患 , 遂拨打了12315 ,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
现场核查中 , 刘女士向执法人员出示并提交了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 证实该房产为其个人所有 , 并表示自己于2007年购买该处房产后一直作为住家使用 , 从未租赁给任何公司、个体户或个人 , 更不认识这7家商事主体的经营者 。
执法人员核查后发现 , 该地址为举报人刘女士自住 , 现场并未发现有任何商事主体经营迹象 。
调查发现 , 用刘女士住家地址注册的共有6家公司和1家个体户 , 而且该地址还被分割作为不同主体备案的经营场所使用;这些商事主体设立时提交的租赁合同上 , 房东的名字均与房产所有人刘女士提供的产权证明上的权属人不符 。
目前 , 执法人员已对上述7家商事主体进行强制锁定 , 将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 并将对相关责任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商事登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
据悉 , 近期 ,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已陆续接到“公司擅自冒用家庭地址注册公司 , 望予以查处”的相关举报件10余件 。 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 采取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商事登记的 , 商事登记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 , 还可对自然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将并处撤销登记 。
厦门日报采访人员 陈泥
【谁动了我的房? 住宅被七家企业注册 主人还蒙在鼓里】通讯员 李敏 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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