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老人蒙冤三十多年至79岁终无罪,申请国家赔偿陷僵局( 三 )
但在司法实践中 , 法院和申请人对“侵权时间”存在不同理解 。 申请人往往以“改判无罪”作为终止国家侵权行为的结点 , 司法机关则多以侦查、检察、审判等机关作出职权决定 , 导致当事人错误羁押等一系列职权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作为侵权时间 。
【安徽一老人蒙冤三十多年至79岁终无罪,申请国家赔偿陷僵局】程玉伟认为 , 在对法律条文理解有歧义的情况下 , 应当作出对受害人有利的解释 , “程善贵直至2018年10月21日才最终被再审宣告无罪 , 并于2019年2月提出赔偿请求 ,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 本案应当依法适用现行《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 。 ”
推荐阅读
- 地震■安徽广德发生3.3级地震,江苏多地有震感
- 安徽省渔船退捕、渔民退渔工作全部完成
- 废弃矿坑建乐园安徽马鞍山构建完善长三角生态屏障
- 安徽警方端掉一网贷诈骗窝点现场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
- 安徽凤阳:扶贫车间“小饭桌”解后顾之忧
- 八旬老人义务剪发50余载带领“银发服务队”温暖一座城
- 安徽合肥:辅警管理新模式电诈压降显成效
- 安徽含山警方破获21年的命案积案
- 浙江三门暖心医生为不识字老人手绘“公鸡下蛋图”
- 【扬州】扬州老人别出心裁自办“家庭铁路展览馆” 庆祝家门口通高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