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时永才(副厅级)提起公诉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时永才(副厅级)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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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截图日前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 , 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时永才享有的诉讼权利 ,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时永才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9年 , 被告人时永才利用担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便利 , 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2013年至2015年 , 被告人时永才利用担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 , 授意下属挪用本单位“小金库”资金 , 用于其个人的股权投资 , 数额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时永才(副厅级)提起公诉】(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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