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有法可依 环保监测数据造假实行“双罚” 江苏出台全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地方性法规


作为全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地方性法规 ,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 《条例》明确和规范了主管部门、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排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 推动监测工作依法开展、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监测数据合法有效 。 对监测数据造假实行"双罚"成为《条例》最大亮点 , 规定对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 除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外 , 还将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罚款 , 对相应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 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 , 将撤销资质认定书 。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朱晓莹 亓晨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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