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短信中被插入营销链接,腾讯向泰迪公司索赔4900万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认为北京泰迪熊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迪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送给用户的短信中 , 擅自插入营销链接 , “搭便车”营销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两原告以不正当竞争为由 , 将泰迪熊移动告上法院索赔4900万元 。 该案今天上午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在线审理 , 媒体在线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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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界面 , 显示正在庭前调试中 。 系媒体参与旁听看到的画面 。 手机截图
两原告诉称 , 被告泰迪公司通过“智能短信”、“巧推营销”等技术服务 , 对两原告相关应用软件发送给用户的短信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 , 如在短信文本下方嵌入“免费领红包”、“抢福利”等营销链接 , 用户点击链接后会打开营销内容;如采用与微信公众号界面设计相同样式 , 在短信界面中嵌入多种营销链接 , 在营销内容页面中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带有“微信支付”字样等商标 。
原告认为 , 被告未经许可 , 擅自实施上述多种行为 , 会让用户误认为相关营销内容指向腾讯 , 以为腾讯与营销内容存在特定联系 , 造成混淆 , 损害用户利益和公平竞争秩序 , 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涉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等4900万元 。
上午的开庭直接进入质证环节 , 原告称 , 一些国产品牌手机在收到腾讯发出的验证码等短信后 , 被被告插入了链接 。
质证中 , 被告代理人称上述短信是“智能短信” , 泰迪公司与小米、oppo等5家手机品牌厂商合作 , 通过相关技术 , 给上述手机用户收到的短信加超链接 , 帮被告投广告 , 广告收入四六分成 。
“泰迪公司是把蛋糕做大 , 不是分走一块蛋糕 。 ”该代理人表示 , 泰迪公司智能短信总的收入是两千多万 。 腾讯的短信占比是0.57% , 收入是10万元至15万元 。
庭审中 , 原告表示如果查不清被告获利情况 , 就要求法庭按照对方的主观及被诉侵权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 。
法庭表示 , 本案诉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法院进一步查明清楚 , 待双方进一步补充证据 , 该案将择日继续开庭 。
【#新京报#短信中被插入营销链接,腾讯向泰迪公司索赔4900万】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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