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工信部:拟删除申请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要求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7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7日消息 , 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 拟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拟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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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工信部日前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下称《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 形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决定》)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需于5月7日前反馈意见 。
工信部介绍 , 2017年 , 工信部发布实施《准入规定》 。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 ,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 , 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 , 激发市场活力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 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
【中新经纬■工信部:拟删除申请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要求】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 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 同时 , 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
此外 , 《决定》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规定 , 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 , 需要特别公示 。
同时 , 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 , 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 , 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
《决定》还称 , 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 国家发改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 ,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
受此影响 , 新能源汽车板块异动拉升 , 曙光股份、华讯方舟、金冠股份、星帅尔、合康新能等多股涨停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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