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刚刚发布的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 )


“通知”中将未按照监管要求报送信息的行为列入整改范围,并要求在合理范围内披露已撮合未到期的资金运用情况、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合规报告,现在能做到这几点的平台目前并不多。
5.宣传
对于设立风险准备金、备付金、保证金等提供保障,或者以此作为宣传的都列入整改范围。这一点,对投资人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现在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如果在没有此类保障,投资人很容易没有安全感。
平台对融资项目或者经营信息进行夸大宣传也是不被允许的,关于这点的判断办法,八戒之前就已经教过大家了,通过对比“某段时间”(一个月或者几个月)平台披露的经营数据和第三方对接数据,就能看出平台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的嫌疑。
还有很多平台抖机灵,在宣传自己收益的时候对比余额宝和银行理财等同期利息,这样很容易误导投资人,这种宣传方法也是不被允许的。
还有一些电视和广播上宣传的土豪平台,“通知”对此类宣传方法也判了死刑,同样也不允许在电子渠道之外的物理场所做宣传。
网页或者平台有理财字样,预期收益等理财产品特征的信息也是不被允许了,目前这一点几乎所有平台都涉及到了。
6.其他
去年,各种关于校园网贷的悲剧接踵而至,也让校园网贷陷入了舆论风波,“通知”正式将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纳入了整改范围,也算是众望所归了。
网贷平台上除了有各种P2P产品,时不时还会出现各种基金、保险等产品,当你质疑是否违规时,客服通常会告诉你,平台只是一个通道并不是代销!
现在好了,“通知”也将这种为其它公司的金融产品开放链接端口,并向其他公司收取代理费、推荐费用等佣金性质费用的做法纳入整改范围,妈妈再也不怕平台搪塞我了~
“通知”罗列了很多细节情形,八戒重点说了大多数平台都可能存在问题的情形,其他的就不一一列举了,还是那句话,合规是一个平台生存的前提,如果不合规他的故事讲得再好听也不碰。

■网友
记住一条,当局现在任何制度的建立都是考虑两个原则,保利益,甩包袱。
1、首先是保银行的利益。p2p监管细则表面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实际是限制p2p发展,保国家垄断金融机构的利益,因为一旦任p2p发展,银行最终只能成为资金代收代支机构。
2、其次是甩包袱。p2p监管细则中特意强调不准担保,意思是将系统风险转嫁个个别投资者,避免平台跑路,导致大批投资者的群体事件。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如果你碰到逾期,本金收不回,平台不跑又有什么意义?担保不管会不会带来系统风险,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就是个保障,没有这个保障,各个平台的风控根本就是自说自话,完全不可信,p2p的未来也将进一步暗淡,这其实也是一个限制p2p的措施。

■网友
监管应由松倒紧,循序渐进,逐渐肃清行业

■网友
P2N干掉是影响比较大的,基本上护住了银行、信托、小贷等传统机构的利益,但是也给互联网P2P留下发展空间,马太效应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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