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发表观点,与侵犯企业名誉权之间的界限在哪里
名誉受到侵犯其实理论上很好界定,只要此人不是造谣生事,所说的言论并不虚假,就无所谓名誉侵权。揭露事实可能侵犯隐私或商业秘密,但法人没有隐私,商业秘密外人也不知道,你揭露他内部管理混乱,公司没有良心产品质量堪忧等等显然不构成侵权。当然,一场揭露或评论是真爆料还是造谣中伤,观者无法简单判断。讲证据最好。如果公司自己清者自清自然明白。但另一方面,诉讼本身的发起不会考虑实体上是否侵权。只要有人认为你侵权,不管他有理没理,都可以在符合程序要求的情况下诉讼,法院也会应诉立案。而相应地你也必须应诉,否则承担不积极辩护的不利后果。具体有没有道理,法院审理后裁断。因此,一家公司完全可以不讲理地把事实批评当作侵权,进而提出诉讼或威胁提出诉讼。被卷入诉讼,哪怕你明知自己是占理的一方,也会很麻烦。
■网友
法人的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法人的一项重要人格权 ,构成要件:(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通常表现为行为虚构或散播虚假的信息诽谤、诋毁被侵权人名誉的违法行为;(2)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所谓的名誉受损,即指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或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网友
【发表观点,与侵犯企业名誉权之间的界限在哪里】 只要不是虚假的,伪造的,故意侮辱,诽谤或者有损企业名誉的,一般情况下都没用太大问题,如果真的是对方认为对其名誉构成损坏,弥补的方式也有,立即删除,停止侵害,回复名誉,发文解释清楚就好
■网友
查看了涉案的投诉内容,个人认为是一片逻辑推理文、多数内容都是演绎的、部分事实是真实的、没有捏造事实、不属于造谣、传谣,不涉及侵权内容。全文多是根据现存的已知事实推理演绎出来的结果、跟事实情况有所不符是完全可能的!但因目前法院受案是登记制、即使事情不成立也可以立案、而博主不应诉可能面临不利后果,因此最终可能还要花成本应诉。故此事个人意见是博主如想避免诉累、可以即刻删除。
推荐阅读
- 为啥知乎上普便有一种【我在北上广深打工,所以拥有更好的视野】这样的错觉
- 知乎有没有必要增加一个特别关注功能
- 知乎上关于人生经验的介绍是否可能对青少年造成潜在危害
- 像知乎豌豆夹这种新兴互联网公司发展的实际状况咋样
- 只看报纸、杂志、知乎、微博等文字而很少阅读书籍的人,和喜欢看书的延迟接受信息的人,哪种会比较优秀呢
- 汽车知识|标致最新皮卡发表,怎看跟长安某款车有点儿眼熟呢?
- 315晚会为啥不提知乎买粉的那些人
- 实习期被刷,何去何从
- 关于安卓开发,知乎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人和收藏
- 知乎上这么黑滴滴,是正常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