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地图上的土地、道路、楼房的所有权属于谁

一、不涉及物,所以不涉及所有权。二、将信息进行汇编,如整体构成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三、个别建筑的三维图像逼真而有独创性,构成作品,创作人享有著作权
■网友
虚拟世界里的土地、道路、房屋,有必要讨论其所有权问题么?其脱离了软件有独立存在的意义么?它是实体的物还是一段代码呢?先把这些问题想明白吧。
■网友
谢谢邀请我也在想李兵提的这个问题,它是不是其实就是由一段代码生成的呢?如果是,那么把一段代码单独提出来讨论它们的著作权是谁的,有什么意义呢?好吧,我们假设这些虚拟楼房就是一段代码,然后由代码生成一些楼房的标志。按照这思路来分析,那么这段代码的著作权是谁的是不是就很明白了?它既可能是开发者的(APP的开发者),也可能是运营者的(百度的),但无论如何,我认为不可能是属于实体业主的。
■网友
【电子地图上的土地、道路、楼房的所有权属于谁】 大型工矿、企业、学校等特大宗地,如被公用道路分割,应划分为若干宗地。

■网友
首先不存在所有权问题,虚拟的东西应该只有著作权。至于著作权,电子地图上面的数据一般不是该公司自己做的,而是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测绘机构测绘所得,然后由一定的技术人员进行数字化和图形化,著作权的归属应该他们几方都有份。(测绘机构的相关数据是卖给地图公司的,这就是著作权的货币化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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