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埭镇@苏州黄埭发生车祸,台籍司机肇事逃逸致1死( 二 )

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杨某某肇事后在市区人流车流密集的街道上超高速驾车逃逸 , 并且造成了前车年仅28岁的郭某某死亡 , 多辆轿车损毁 , 并且杨某某肇事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完全没有悔过之心 , 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强烈要求对他执行死刑 。
黄埭镇@苏州黄埭发生车祸,台籍司机肇事逃逸致1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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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埭镇@苏州黄埭发生车祸,台籍司机肇事逃逸致1死】刑法对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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