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每日一校丨西安财经大学 博学 明理 立诚 济世( 二 )


第十四条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
第十五条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 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 , 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 若第一志愿未满 , 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 , 依此类推 。 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 , 确定专业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系统”中的“编辑投档单位模板” , “各级志愿间的关系”按“志愿清”执行 , “各专业间的关系”按“专业清”执行 。 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 投档成绩相同时 , 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 , 由高到低录取 。
第十六条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C级以上 。 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 , 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 , 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 。
第十七条对上海市、浙江省:按各自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执行 。 对上海市选考科目组内的专业调剂原则“各专业间的关系”按“编辑投档单位模板”中“专业清”设置参数执行 。
第十八条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
第二十一条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 ,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二条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详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
【#西安#每日一校丨西安财经大学 博学 明理 立诚 济世】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 。 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 , 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 详见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手册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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