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事主管“吃空饷”三年,虚构“假员工”冒领工资33万

昆山一家超市的人事主管利用工作便利 , 虚构员工信息冒领工资达33万余元 ,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 , 她的侵占行为竟持续了三年才被发现 。 日前 , 这个“吃空饷”的人事主管因构成职务侵占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发现工资核发监管漏洞 , 动起歪脑筋
2018年11月底 , 昆山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千灯分公司负责人到派出所报案 , 声称女员工糜兰(化名)“侵吞了公司的财产” ,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民警随即立案开展调查 。
据到案的糜兰在公安机关交代 , 她从2013年3月份就在该超市担任人事主管 , 主要负责招聘、资产管理、工资核算等工作 。 2015年开始 , 公司安排糜兰管理员工工资单 , 具体就是按照公司的薪金架构 , 制作员工工资单 , 计算工资的标准 , 然后交由总部人事发放工资 。
糜兰表示 , 在负责这部分工作期间 , 自己也不知从哪听说 , 可以通过做“假员工”冒领工资的事 。 她在工作中也发现 , 公司财务和负责人对其制作的工资表一般不会仔细核对 , 且员工是否实际在职 , 也只有身为公司人事的自己最为清楚 。 发现工资核发存在监管漏洞 , 眼看可以轻松不劳而获的“机会” , 经不住利益的诱惑 , 糜兰便动起了歪脑筋 。
侵占33万余元 , 用作装修、购车等
由于工作的原因 , 糜兰和外部公司派驻的促销员多有往来 , 促销员需要将自己的简历以及身份证等交由超市人事部门审核 , 这就给了糜兰机会 。 她将他人身份信息复印 , 并办理银行卡 。
2015年9月至2018年11月期间 , 糜兰在没有真实人员在职的情况下 , 伪造外部公司派驻的促销员等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银行卡 , 并伪造工资单后进行上报 , 采用伪造员工工资单、代签现金领取单等手段 , 侵占千灯分公司人民币33万余元 。
对于冒领来的工资去向 , 糜兰表示 , 有的用来装修 , 部分用来在外地购买房产以及购买车辆的首付 , 剩余的则全部用于个人花销 。
构成职务侵占罪 , 获刑十个月
很快 , 糜兰就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起诉到昆山法院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糜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 , 价值人民币33万余元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 据此 ,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糜敏敏有期徒刑十个月 。
【「昆山」人事主管“吃空饷”三年,虚构“假员工”冒领工资33万】对于此案 , 承办法官认为这也给部分企业以提醒 , 本案的发生一方面系因被告人贪念犯罪 ,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漏洞 , 相关人事、财务制度不健全 。 这些企业应加强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建设 , 坚持条线管理、分类管理 , 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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