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每日一校丨西安文理学院 重德、笃学、躬行、崇高( 二 )


第九条2019 年学校新增书法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两个新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公共艺术三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编制计划招生 。 大类招生的专业大一年级为基础课程教学 , 大二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编制计划招生 。
第十条2019 年学前教育专业继续在陕西省范围内招收本科层次、面向西安市就业的公费师范生 。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实习费 。 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 , 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 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及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协议书” , 毕业后由各县(区)按计划安置就业 。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 1% , 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 , 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 贯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 , 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 , 公平竞争 , 公正录取 。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和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 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 ,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 , 无专业分数级差 。 在总分相同条件下 , 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 , 若服从专业调剂 , 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 , 否则 , 作退档处理 。
第十五条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 BB , 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 , 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 , 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 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 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 , 志愿无法满足时 , 按照有关省份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 。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 并按加分 (或降分 )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
第十七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 , 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 。 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应试语种 , 但入校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 。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 , 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 , 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体检标准除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 , 还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 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
第十九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所设考点省份 ,考生文化课成绩 达到本省规定分数线 , 且专业课通过本省统考并合格后 , 依据校考成绩录取;学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规定分数线 , 且专业课通过本省统考并合格后 , 依据该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除戏剧影视文学在陕西省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外 , 其他专业含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专业)、美术学、音乐学、书法学、音乐表演均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 3个月内 ,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 , 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 将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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