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鱼■检方:系濒危保护动物 用鲨鱼标本来抵债被判刑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一直是被法律严厉打击的行为 。 近日 , 泰州泰兴一男一女就因为非法运输买卖鲨鱼标本而获刑 。

【鲨鱼■检方:系濒危保护动物 用鲨鱼标本来抵债被判刑】当天上午 , 这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在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炎出庭公诉 。

鲨鱼■检方:系濒危保护动物 用鲨鱼标本来抵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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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 , 嫌疑人张某泣不成声 , 表示非常后悔 。 没想到自己的行为触犯到了法律 , 请求法官宽大处理 。
2019年4月23日 , 连云港人伏某(另案处理)与张某约定 , 伏某以鲨鱼标本用来抵扣自己欠下张某的债务 , 随后 , 张某便雇佣曹某将鲨鱼标本运回泰兴并在网上出售 。 后经群众举报 , 标本被泰兴市农业农村局查获 , 而张某也并不具备《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鲨鱼■检方:系濒危保护动物 用鲨鱼标本来抵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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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朱炎介绍 , 经鉴定该鲨鱼制品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附录二级(保护动物)路氏双髻鲨的制品 , 价值人民币3万元, 二人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 , 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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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 ,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办案人员朱炎说 , 没有买卖 , 就没有杀害 。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非法收售野生动物制品 , 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黄元 胡超 泰州台/戴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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