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幼儿园]江苏三部门发通知!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

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安全有序开学 ,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措施要求 , 现就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开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集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 中小学幼儿园]江苏三部门发通知!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窗口期 , 抓紧组织力量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校车企业 , 检查学校、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督促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 要对校车、驾驶人及行驶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 对校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校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交通违法未处理情况进行集中清零 , 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 对校车线路途经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的 , 及时调整校车线路 , 并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 要集中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 , 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 , 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 。
 二、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
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加大分批次上下学时间间隔的实际情况 , 采取加派执勤力量、延长勤务时间、“校家警”护学等多种方式 , 加强校园周边道路(校园出入口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的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 。 要科学研判疫情防控期间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状况 , 结合实际优化交通组织措施 , 视情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 , 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 , 严防校园周边道路严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
三、严查涉校车辆交通违法
要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 , 增设临时执勤点 , 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 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 严禁使用拖拉机、低速载货等非载客车辆以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三(四)轮机动车辆接送学生 , 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校车业务违法行为 。 农村地区要切实发挥好“两站两员”作用 , 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非法从事校车业务违法行为 。 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 发现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涉嫌犯罪的 , 严格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停课不停学”的部署要求 , 统筹利用电视和网络资源 , 统筹课程学习和安全教育 ,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主题宣传活动 , 引导中小学生、幼儿“知危险、会避险” 。 省有关部门联合录制了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视频课程(www.jse.edu.cn) , 各地要纳入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安排 , 组织收看并参与互动 。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渠道 , 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 , 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和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 , 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 。 要公布举报方式 , 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 。 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 , 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效果 。
五、强化督查问责
各地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苏政办发〔2019〕73号文件印发) , 对照职责分工 , 加强协作 , 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 学校和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 聚焦校车和学校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 坚持问题导向 , 深入排查 , 逐项整治 , 确保取得实效 , 教育部门要将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及时提交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平台》 。 要逐层逐级开展履职情况检查督查 , 对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 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 , 严肃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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