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网络诈骗案


今天上午 , 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网络诈骗案 , 被告人因犯诈骗罪 ,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一年 。

■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网络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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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6号凌晨 , 被告人李某在刷微信朋友圈时发现朋友丁某在求购口罩 , 于是谎称自己有口罩售卖 。 李某便发微信给对方 , 表示自己有15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 , 每个2块钱 , 但可以给丁某优惠价 , 每个一块钱 。 同时 , 被告人李某拍摄了单位配发的口罩照片给丁某以骗取信任 。 但受害人在微信转账给李某之后 , 却迟迟没有收到口罩 。

公诉人、丹徒检察院检察长黄进

2月16至19日期间 , 受害人丁某以购买口罩多次通过微信将人民币6500元的货款支付给被告人 , 并多次催促被告人李某发货 。 被告人李某于2月21日将丁某微信拉黑 。
发现被骗后 , 受害人报警 。 案发后 , 被告人李某得知公安机关在调查此案 , 随即退出全部赃款 , 并在2月22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 归案后 , 李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售卖口罩为幌子 , 骗取他人钱财 ,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 , 自愿认罪认罚 , 案发后全部退赃 , 取得被害人谅解 。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被告人丁某

我自己知道这个事情的严重性 , 我自愿认罪认罚 。 我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事情 。
本案主审法官 , 丹徒法院副院长李东升表示 , 本案是丹徒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及新冠肺炎防疫物资诈骗的刑事案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对于涉及防疫物资的违法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

【■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网络诈骗案】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 , 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 , 诈骗公私财物的 , 数额较大的 , 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 , 依法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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