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一并执结7起涉同一人案件 案值超45万元

3月20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官通过线上明理、线下释法双管齐下开展工作,一并执结7起涉及同一被执行人案件,共计到位标的额457909.1元 。
邳州法院一并执结7起涉同一人案件 案值超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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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通过线上明理、线下释法双管齐下开展工作 。【邳州法院一并执结7起涉同一人案件 案值超45万元】2019年8月6日,吴某某将许某诉至邳州法院,要求许某偿还所借的逾期未还款项22000元及利息 。经过第一次开庭审理,被告许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李锁娜定于2020年2月再次开庭,由于突发疫情,因此开庭时间暂时推迟 。
无独有偶,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冯宪雷也因6起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而发愁,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许某自2018年1月起在法庭有多起未执结案件,执行法官已对其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车辆采取冻结查封等多种执行措施,但因许某故意躲避无法正常执行 。
两位法官通过系统关联查询发现,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许某竟是同一人 。考虑到在疫情防控期间许某很可能居家未能外出,两位法官联合行动,线上明理、线下释法双管齐下与许某进行沟通,最终许某与原告吴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了还款义务 。诉讼案件解决后,许某筹款将前期未予履行的6件执行案件一并履行完毕,共计到位标的额457909.1元 。(冯卫宁张文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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