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风度养成( 三 )


在民主与法治国家 , 国家官员对个人自由权利有一种经过长期历史形成的敬畏感 , 侵犯个人自由将引出许多麻烦 , 不但自己会吃上官司 , 侵犯行为取得的成果(如违反宪法取得的证据)也往往会丧失 。
久而久之 , 养成习惯 , 形成社会风气和普遍的政治现象 , 那就是:“在这法治而不是人治的国度 , 官吏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威严 。 他们知道自己也是平民出身 , 受平民的委托 , 去执行人民直接或间接的法令 , 他们自身的政治命运要按期受人民直接或间接的审核 。 所以他们也极力以平民化 , 做行为的标准 , 以符合民治精神 。 ”这一特点 , 在检察官身上得到清楚的展现 。
有这些职业心态 , 检察官对被追诉的人和一般民众就不会颐指气使 , 检察官彬彬有礼的风度就容易养成 , 而一个彬彬有礼的检察官比一个咄咄逼人的检察官更能获得民众的尊重与信赖 。
检察官的言谈举止风度如何养成
礼仪者 , 乃是一套言谈举止的准则 , 原本是上流社会的一般行为准则 , 有不少准则如今已经为社会普遍实行 。 检察官的言谈举止 , 首先要符合社会一般准则 。 此外检察官的着装仪容也很重要 , 民国初年编辑的《司法例规》收录了有关服制、礼仪的法规 , 当时对男女礼服服式、颜色、面料专门作出规定 , 还专门发布《推事检察官律师书记官服制令》《推事检察官律师书记官服制施行令》等 , 男女礼仪(如庆典、祀典、婚礼、丧礼、聘用用脱帽三鞠躬礼等) , 这种颁布专门法令规定服制、礼仪以便一体遵行的做法 , 值得留意 。
检察官除遵行一般礼仪外 , 对于与特定职业身份有关的司法礼仪 , 更是马虎不得 。 检察官成为众人瞩目的场合通常是法庭 。 在法庭上 , 检察官在众目睽睽之下 , 其衣着装束、言谈举止都展现了其作为法律职业者的风度修养如何 。
在对抗激烈的竞技性司法中 , 检察官的言谈举止甚至对其诉讼成败产生影响 。 丹宁勋爵曾言:“无论在什么法庭上 , 你必须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 你的外表能说明很多东西 。 衣着要整洁 , 不要不修边幅;要修饰好装束;声音要悦耳 , 不要刺耳 , 不能不和谐;声调要掌握得使每个人都听着很自然;咬字要清晰 , 不要吐字含混;讲得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 。 ”“还有:不要把手插在兜里 , 这会让人觉得你懒散;不要身穿长袍 , 手拿铅笔 , 面带焦躁不安的神情 , 这会让人觉得你紧张;不要与身边的人小声交谈 , 这会显得你对其他人不够尊敬……”
检察官应有的涵养和风度 , 在一举一动 。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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