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猎捕食用“野鸡”获刑:系国家保护动物

江苏龙网_本文原题:云南一男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 获刑十个月
日前 , 云南大理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公开审理宣判 , 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男子非法猎捕食用“野鸡”获刑:系国家保护动物】男子非法猎捕食用“野鸡”获刑:系国家保护动物
文章图片


经查明:2015年12月 , 被告人彭某某在宾川小鸡山放置绳扣非法猎捕、杀害“野鸡”一只 , 后被告人彭某某将猎捕所得的“野鸡”带回家中食用 , 并将所得“野鸡”毛皮一张存放在家中 。 2019年7月17日 , 宾川县森林公安局平川派出所民警在巡查过程中 , 从彭某某家中查获疑似白腹锦鸡毛皮一张 。 经鉴定 , 涉案毛皮确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腹锦鸡毛皮 。
男子非法猎捕食用“野鸡”获刑:系国家保护动物
文章图片


经法院公开审理 , 被告人彭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李常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