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每日一校丨中北大学 致知于行( 三 )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 , 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分类录取 ,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
第二十四条浙江省、上海市等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 。 投档录取时对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 对上海市考生由该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 , 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 。
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达到2B , 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 , 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 在录取过程中 ,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 , 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如仍相同 , 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 , 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如仍相同 , 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体育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
第二十六条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 , 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 按分数由高到低 , 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 若成绩相同 , 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 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 , 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 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 直至录满 。 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 , 做退档处理 。
第二十七条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
第二十八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
第二十九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 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文科及不分文理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
3.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 ,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 , 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 。 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 , 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 , 在完成公共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 , 按照各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 , 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 入学后按学校规定申请专业调整时视为一个专业对待 。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条件者 , 颁发中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本科学位授予条件者 , 颁发中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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