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抱侥幸心理开报废车上路,结果被查了


3月12日10时40分许 , 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单县县道浮杨路黄岗东段巡逻时 , 发现一辆牌号豫NSK899的轻型货车有异常 。 经检查 , 民警发现 , 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

『单县』抱侥幸心理开报废车上路,结果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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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 , 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单县县道浮杨路黄岗东段巡逻时 , 发现一辆牌号豫NSK899的轻型货车异常 , 便将该车拦下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件 , 驾驶人提供了一个仅有正页的行驶证 。 民警通过核对 , 发现该车多年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检验 , 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
据了解 , 该车驾驶人谢某 , 家住单县黄岗南街村 , 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生意 , 2016年从河南省商丘市购买此二手车 , 用来运送门窗配件 , 谢某认为自己只是在农村道路上行驶 , 很少有交警检查 , 便一直没有对该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现该车已超过了3个检验周期 , 将被强制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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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
【『单县』抱侥幸心理开报废车上路,结果被查了】 在此 , 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员: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 , 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 , 安全隐患极大 。 而且 , 报废车辆不能购买保险 ,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 伤者往往很难得到赔偿 。 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处罚也非常严厉 ,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 , 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 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收缴 , 强制报废 。 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牡丹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淑娅 通讯员 陈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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