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通报(15)

2月10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靖江市病例 。新增1例治愈出院病例,为姜堰区病例 。
患者,女,65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胜利街 。患者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居家自服药品 。2月4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
病例行经路线正在排查中,核实后将及时发布 。
出院病例,女,37岁,现居住在姜堰城区 。1月26日因发热、咳嗽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月9日下午治愈出院 。
截至2月9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31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9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3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 。治愈出院病例靖江市1例,姜堰区4例 。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 。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通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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