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布出售低价口罩虚假信息诈骗10余万元

3月13日上午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 ,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任某玲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该案从立案至审理结束仅用时5日 。
女子发布出售低价口罩虚假信息诈骗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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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 , 2020年1月28日至1月31日间 ,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内 , 被告人任某玲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出售低价口罩等紧缺防疫用品的虚假信息 , 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 , 骗取江苏邳州、云南、广东等地被害人王某莲、白某英、张某、张某光、肖某阳通过微信红包、转账方式支付的购买口罩款共计107759元 。
任某玲收取上述钱款后将手机关闭 , 并将赃款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 , 购买手机、黄金饰品等消费 。2月12日 , 任某玲被公安机关抓获 。警方追回现金24730元 , 以及手机、黄金饰品等物 。
另查明 , 任某玲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
【女子发布出售低价口罩虚假信息诈骗10余万元】法院认为 , 被告人任某玲在疫情防控期间 , 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名义 , 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其具有犯罪前科 , 酌定从重处罚 。鉴于自愿认罪认罚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为避免审判过程中人员聚集 , 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司法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健康安全 , 邳州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 , 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四方视频连线 , 适用简易程序 , 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了本案 ,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以视频方式参与庭审 。(蒋荣志 冯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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