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辱骂殴打防控工作人员,严惩不贷!( 二 )


“我国刑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第277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这次‘两高两部’的《意见》重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 从重处罚 。 ”张晓津指出 。
办理涉疫情案件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王某某妨害公务案、四川省仁寿县王某妨害公务案办理过程中 , 均适用了该项制度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张晓津指出 , 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而言 , 对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 另一方面 , 疫情不可避免会给侦查取证、提高案件效率带来一定影响 , 通过教育和鼓励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 有助于推动相关证据的完善 , 有助于案件事实认定 , 也有助于案件从简从快处理 。
张晓津表示 ,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中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同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 , 简化庭审程序 , 扩大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比例 , 保证从严从快要求的落实 。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