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诈骗10万元 获刑3年5个月

本报讯 一男子假冒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 , 诈骗他人10万元 。 近日 , 海口中院依法审理该案 , 被告人刘某军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见习采访人员 吴佳穗
2017年12月上旬 , 被害人张某在北京朋友王某龙家喝茶时结识了蔡某 , 蔡某称其认识刘某军 , 并称刘某军是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 , 可以帮忙办理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某项目149亩用地挂牌的事情 。
2018年1月初 , 刘某军、蔡某在海南省海口市与张某见面 , 见面时蔡某向张某介绍刘某军是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 , 刘某军默认 。 相互认识后 , 张某承诺若办好项目挂牌就给刘某军人民币500万元 。
2018年1月2日15时28分 , 刘某军通过微信催张某:“省领导问我办还是不办 , 你如果不要办了我马上回答 , 请速回电” 。 2018年1月4日13时7分 , 刘某军通过微信跟张某说:“老板 , 胡哥今晚跟首长吃饭会商量陵水县事 , 还有沈阳的事你速落实 , 中纪委领导来几个电话了 , 我不好答复” 。
2018年1月4日傍晚 , 张某通过和刘某军协商后 , 在海口市××区的建设银行门口处通过手机网银转账人民币10万元给刘某军用于办理挂牌事宜 , 双方承诺如果刘某军没有办好将会把钱退还 , 如果办好则由张某一次性给刘某军报酬490万元 。
2018年1月5日(也是刘某军收到张某10万元的第二天)早上 , 跟张某、蔡某同住康年皇冠酒店的刘某军找不到了 , 张某通过电话联系刘某军 , 刘某军说他有事回广西了 。 张某觉得不对 , 就对刘某军说 , 他不再将此事委托刘某军 , 并叫刘某军还钱 。 刘某军不但不还钱 , 也未帮张某办理陵水土地项目挂牌事宜 , 还将10万元用在个人还债及个人消费上 。 张某叫刘某军还钱 , 刘某军找各种理由推脱 。
2018年8月18日 , 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 立案后 , 2018年8月25日 , 刘某军被公安机关抓获 。
2018年9月4日 , 张某收到刘某军亲属退还的人民币10万元 , 张某出具谅解书 , 表示谅解刘某军 , 请求司法机关免予追究刘某军的刑事责任 。
海口市琼山法院认为 , 被告人刘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 , 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万元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应依法惩处 。 据此 , 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男子假冒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诈骗10万元 获刑3年5个月】海口中院认为 , 原审判决已经综合考虑了本案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 作出定罪量刑的裁判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程序合法 。 据此 , 该院依法作出裁定 , 维持原判 , 驳回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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