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当铺可以典当哪些东西呢,中国古代典当业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二 )


清代典当业活动范围由城市伸入农村,成为遍布全国城乡的重要借贷组织 。康熙时,据税收资料估计,全国至少有典当二万余家 。乾隆时 , 北京城内外有官民开设的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家 。鸦片战争后,由于城乡人民生计日益贫困,典当业出现典、当、质、按、押不同等级的划分 。
最大的是典铺,资本较多,赎当期较长,利息较轻 , 接受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对押款额不加限制;当铺只接受动产抵押,押款定有限额;再次为质铺(山西、安徽称质,广东、福建则称按);押店最?。?赎当期最短,利息也最高 。由于清政府所征当税、帖捐不断增加,视营业规模大小而多寡不等的各项摊派日益繁多,商人为减轻负担,并摆脱典当行会业规的限制,后来新设典当多称质铺或押店,原有典当也有改称押店的,各类界限已难区分 。
此外 , 还有一种所谓“代当”,亦称“代岁”,或称“接典”,多设于乡镇,如为大典当的分店,称“本代”;与大当铺订立合同 , 经营质押的代理业务,则称“客代” 。借款人去当铺借贷,主要是应付家庭生活上的紧迫需要,也有个体小生产者用于小本经营,或农民用于生产的 。
借贷时先要送上实物验收作押,由当铺付给“当票” , 载明所当物品及押借价款,作为当户到期赎取押品的凭证 。为使业外人无法辨认,书写当票多用特殊字体 。当物虽为新衣 , 必写成旧衣或注明“破烂”;对金银照例写成铜铅;对器皿则冠以“废”字 。借款期限、押借金额和利息高低,根据押品性质和当铺大小因地而异 。期限一般自六个月至二年不等 。押借金额大多在押品价值五成上下,到期无力取赎,就成“死当” , 押品由当铺没收 。
清代官方规定,典当利息每月不得超过三分,实际上大大超过 , 利息须按月计算 。过月几天,也加计一月息 。当铺在收付款项时,又以所谓“轻出重入”或“折扣出满钱入”的手法,盘剥当户 。贷出现金只按九四、九五甚至九折付款,当户赎当时则要十足偿付,利息也照当本十足计算;此外还有各项额外费用的征收 。而且抵押品价值越小,赎期既短,利息也最高,故贫穷劳动人民所受剥削也最沉重 。乡镇上的当铺还有以粮谷为当本或与大囤户勾结,进行粮食的贷放和买卖等投机操纵活动,农民又须承受实物损耗和进出差价等损失 。典当业的残酷剥削,曾激起广大人民的反抗 。尽管官府对当铺予以保护和扶植,各地抢劫、焚掠当铺一类事件仍时有发生 。
早期典当业多系独资经营,资本自数千两至数万两不等,几乎为山西、陕西商人(俗称山陕帮)和徽商的专业 。封建官府和贵族官僚也把它看作营运资本的有利处所 。内务府曾在北京开设官当铺十几处,地方当局也有由官自行设典生息 。国库和地方各库官款经常拨出一部分发交典商当商生息,称生息银 , 利率约七八厘至一分 。大官僚大商人投资开设典当牟利的 , 亦屡见不鲜 。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曾将本银十万两交给布商陈天石经营典当;乾隆朝大学士和玙___SIMPLE_HTML_DOM__VOKU__PIPE____拥有当铺七十五座;光绪时大买办商人胡光墉有当铺二十余处,分设各省 。
典当业集中体现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高利贷资本的活动 。官款存放生息曾是这种高利贷活动的有力支柱;一般当铺还可自己签发银票、钱票,作为信用工具,因而其贷出金额(俗称“架本”)远远超过自有资本 。后来,官银钱号开设,票号、钱庄业务发达,官额存放减少,则依靠票号、钱庄转手借贷的支持 , 原有典铺、当铺逐渐衰落 。光绪十四年(1888),北京以外各省典当约共七千余家 , 较前期减少很多 。1912年,全国登记的典当数减至四千余家 。押店则继续增加,其营业重点亦逐步由城市而转向乡镇 。


古代的当铺可以典当哪些东西呢,中国古代典当业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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