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可以买对方的房子吗( 二 )


有关这个问题,有律师议修改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离婚时房屋总价按照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 。”
二、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
变化: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 。
三、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要求追回来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
变化: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可以了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但另一方有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等重大理由的除外 。
四、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变化: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 , 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五、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离婚后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可以买对方的房子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近几年来都会跟随着实际的社会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离婚的双方,要留意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根据其最新规定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不能恶意占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
离婚后买的房归谁所有3
离婚后房款归谁所有
1,婚前一方所有房产证,婚后未变更为夫妻共有的 , 离婚时仍为一方财产 。
2,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父母购买 , 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对自己子女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 。双方父母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时按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
3,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时,对方可以偿还贷款及升值部分要求对方补偿 。
4 , 婚后购买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分割,或者通过法院进行分割 。
5,相关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2)《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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