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补偿份额的计算规则( 二 )


应补偿数额=(共同还贷数额÷总购房款)×房屋现值×50% , 总购房款为结婚时房屋价值及共同还贷期间产生的利息总额 。现双方均认可结婚时X1房屋价值为143万元 , 故总购房款为1561 604.34元(1 430 000元+131604.34元) 。
综上 , 金某应支付张某X1房屋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折价款为354 886元 。具体计算如下:316 681÷1561 604.34×3 500 000×50%≈354 886 元
再如 , 在韩伟、樊晶晶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案号:(2022)陕0103民初27909号】 , 法院认为 , 案涉房屋首付款168378元 , 截至2023年2月3日 , 案涉房屋已还本金102462.88元 , 已还利息223765.64元 , 贷款余额267537.12元 。
上述金额合计762143.64元 。
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计还款236821.12元 。因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对房屋现价确定为1000000元 , 故原告应向被告支付补偿款155365元 。
具体计算如下:236821.12÷762143.64×1000000×50%=155365 元04
综合裁量补偿数额法院最终判决的补偿款 , 并非完全按照公式计算得出 , 还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 , 综合考虑财产具体情况 , 结合照顾子女、一方过错程度及女方权益等原则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 对补偿额做出公平裁判 。
例如 , 在许某等与李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中【案号:(2019)京02民终4111号】依据现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李某对离婚存在过错 。
虽然在离婚诉讼中 , 李某已经给付步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但上述情形只是针对离婚诉讼中损害赔偿的处理 , 并不能以此对抗分割财产时的处理 。
法院以售楼款作为基数 , 并结合共同偿还本息数额、购房价格、全部应还利息并结合李某对离婚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补偿款数额为250000元 。
05结语综上所述 , 以上计算公式是目前法院采用较多的计算公式 , 然而部分法院也有其各自的计算公式 。
对于以上两个公式 , 第一个公式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计算公式 , 更具有参考价值 。
对于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 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本文作者

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补偿份额的计算规则

文章插图
胥婉姝 律师
毕业于大阪大学 , 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
专业领域
专注于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行政诉讼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
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补偿份额的计算规则

文章插图
朱玮洁 律师
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 , 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和东华大学(英语)双学士学位 。
【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补偿份额的计算规则】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公司商务、企业合规、劳动人事以及仲裁和诉讼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