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王浅?小心 “劳务派遣陷阱”?( 三 )


在投诉接待室,一位劳动监察人员面对员工们反映的飞利浦公司超时加班问题和五险一金缴纳不合理的问题时表示,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一天加班时间超过3个小时,一个月加班时间超过36个小时,就是违法 。而社会保险,只要用工在沈阳,就应按沈阳市的标准缴纳 。企事业单位如果欠缴保险,劳动监察部门不但有权要求其补缴,还将就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按照你们反映的情况,你们的用工单位的确涉嫌存在超时加班和五险欠缴的问题 。”劳动监察人员介绍,“沈阳市各级劳动监察目前正在严厉查处欠缴保险的违法行为,相应的处罚额度也是非常大的 。但劳动监察部门在对其实行监察权限时,这个单位必须在沈阳有工商注册,否则,我们就没有具体的管辖权 。”“我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发生争议很难解决 。”沈阳市总工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已成为我国灵活就业形式的重要组成 。但是,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在法律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权利义务也较为混乱,一旦出现争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可能互相推诿,拒绝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从而造成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侵害 。尤其是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由于没有明确由哪一级别、哪一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察,这就造成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法监察和不愿监察的局面 。
劳务派遣几乎家家违规
采访中,采访人员了解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各种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劳务派遣公司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0年5月,《工人日报》在调查了沈阳市十几家大型国企和合资企业后发现,几乎家家违反了该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位大型国企副总更是坦言:劳务派遣工收入只相当于正式工的50%.节日慰问金、医疗补充保险、工会开展的扶贫帮困等,劳务派遣工都不享受 。
“避免因处理各种劳动力资源管理导致的成本支出和繁琐事务,是用工单位寻求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产生的重要原因 。”据沈阳市劳动部门的调查显示,很多用人单位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主要原因是可以利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达到规范劳动关系、转移用工风险、降低用人成本、减少人员储备、降低争议风险等目的 。
据来自辽宁省工商部门的统计数字,截至2010年4月底,辽宁省共有劳务派遣公司1240家 。但总共派遣出多少劳务工,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说准 。据省工商部门和劳动部门介绍,工商部门只管核准发放营业执照,不负责劳务派遣工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机构,但因三年前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已从该机构中划出,又没有相关管理细则,因此,“具体细节不好操作” 。
据调查,劳务派遣工已遍布汽车制造、装备制造、宾馆、医疗、银行等各个领域 。来自辽宁省总工会一项调查表明,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少则25%,多则60%,绝大多数都是主要岗位或工种 。
劳务派遣急需健全体制
“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中的受遣方往往成为利益博弈中的弱势方,其合法劳动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制度保证,面临诸多风险和歧视 。”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对此建议:“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改善劳动派遣关系调整的现状 。首先,尽快制定并完善劳务派遣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 。包括严格劳务派遣组织市场准入条件,明确劳务派遣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规模和条件,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工 。明确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协议应当具备的条款,防止因内容的不完备而出现法律纠纷 。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单位、派遣组织不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加惩处 。其次,进一步拓展派遣机构服务职能,提高其人力资源管理的素质和水平 。可以把劳务派遣与职业介绍融为一体,要签订规范具体的合同,保护劳务派遣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做好对派遣员工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加强对劳务派遣工作的监察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型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的执法监察,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政策规定的劳务型公司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处罚,以确保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最急迫的就是尽快制定并完善劳务派遣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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