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期末结转会计分录!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二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销售回购房,应以全部收入减去回购房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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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什么科目
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 。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 。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 。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
三、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
四、需要注意的是之前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本次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相比较而言,“税金及附加”科目比调整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有所增加 。

Q4: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什么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 。
科目用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等有关规定,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将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
审计程序
1、营业税金及附加 。获取或编制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
2、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和其他纳税事项,按规定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
3、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
4、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资源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按规定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资源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
5、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是否和本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数一致,并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费率计算、复核本期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

Q5: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1、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 。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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