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最新版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二 )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采用无障碍总体规划技术和产品,促进残疾人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
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物资、捐赠和志愿服务 。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非限制设备的建立
第九条城镇、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住宅建设和居住区的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设置标准 。
县、村的建立和发展应逐步达到畅通无阻的设备建立标准 。
第十条无障碍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的无障碍设备应与周围的无障碍设备连接 。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规划,对城镇已建成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和居住区进行建设和实施 。
畅通设备的改造由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 。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应当优先安排下列机构和场合停止畅通设备的改造:
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2)国家建设公共服务场所;
(三)文明、体育、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共服务场合;
(4)交通、金融、邮政、贸易、观光等公共服务场合 。
第十三条大都市重要路线、重要商贸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应当根据规模配备无障碍设备,人行道交通信号设备应当逐步完善并具有无障碍服务效果,满足残疾人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需求 。
第十四条中型公共场所大都市区停车位和大型居住区停车位应当按照无障碍设备规模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
无障碍停车位是为身体残疾者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辆预留的 。
第十五条民航客机、[/K0/]、旅游列车、客船、公共汽车、地铁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满足无障碍设备的要求 。部分主管应制定畅通无阻的公共交通技术规模,并确认达标期限 。
第十六条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
第十七条畅通设备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保护畅通设备,并在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或缺陷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
第三章畅通的信息交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应当将信息交流畅通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采取措施促进信息交流畅通 。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公布主机关信息和残疾人相关信息时,应当发明前置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笔墨提醒等信息交流服务 。
第二十条在国家举办的辍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布斯考试中,应当为视力障碍者提供盲文试卷和电子试卷,或许可以在任务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发明在播放电视节目和播放手语新闻节目时提供字幕的前提,每周至少一次 。
公开发表的已完成的影视录像应配有字幕 。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立视障人士阅览室,提供盲文书籍和有声读物 。其他图书馆建筑应逐步设立视障人士阅览室 。
第二十三条残疾人网站应当符合无障碍网站规划规模,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网站和机关公益性体育网站应当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规划规模 。
第二十四条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发明场所,提供语音墨迹提醒、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并停止对员工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的培训 。
第二十五条在有听力残疾人参加的公共场所举办体育活动时,举办者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
第二十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时应当发明前提,为有需求的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笔墨信息服务,为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 。
电信制造商应该提供能够与畅通无阻的信息交换服务连接的技能和产品 。
第四章自由社区服务
第二十七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逐步完善和畅通,为残疾人和其他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逐步完善报警、医疗救护等紧急呼叫系统 。方便残疾人向社会其他成员呼救 。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可以对需要改造畅通设备的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
第三十条推荐部分应当为残疾人加入推荐提供便利,并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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