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知识有哪些?( 二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侦查 。2001年5月9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规定任何人故意放火烧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应当立案 。
1、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给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等基本生活资料被烧毁的;
4.引发森林火灾的重大案件,有二公顷以上林地发生火灾的重大案件,或者有十公顷以上林地、灌木林地、未开发林地、苗圃地发生火灾的特别重大案件;
【森林防火知识有哪些?】5.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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