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新举措:“工人”可评职称、“提干”、享特贴、获国家科技大奖!( 二 )


“八级工”重次回到职场——以上之所以提到几十年前的一些事 , 就是为了对比 。 现在已有规定 , 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 , 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 , 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

“工人”待遇再次与“干部”对表——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 。 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 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 , 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 。 所有这些待遇 , 目前只属于“干部”型的高级人才 。
“工人”再获成为“干部”的机会——在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中 ,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管理干部 。 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 这也是曾经的做法 。
国家级荣誉再次向“工人”倾斜——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 完善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制度 。 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 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 , 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 这些也曾经是“工人”所拥有的机会 。

#高考择校#网友们 , 发展不是天下掉下来的 , 而是靠人们干出来的 。 没有制造和生产 , 也就没有物质财富 。 科学技术只有转化为生产力才能推动社会发展 , 而这种转化离不开数以亿计的技能型人才 , 否则只是坐而论道 。 从各种最新规定看 , 曾经的“工人”在就业、职称、待遇、提干和国家级荣誉、国家级奖励、国家级福利等方面有了配套性政策 , 令人鼓舞 。 不知你们对此有何启发和见解 , 欢迎留言讨论 , 供阅读者欣赏 。 谢谢阅读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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