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法官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国际法院换届选举中国女法官当选( 二 )


 
[注: 一般于秋季在纽约进行选举 。]
 
候选人必需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能力当选 。这通常须要进行多次投票 。
 
为确保法院的组成在必定水平上具有持续性,15名法官的任期不都是同日届满 。每三年改选法院三分之一的法官 。
 
三年一次(通常在秋季)选举的法官于次年2月6日上任,这一天是国际法院首批法官于1946年就任的日子 。
 
如果法官在任内亡故或辞职,应尽快举办特殊选举,当选法官接着完成所余任期 。
 
法官必需符合什么条件?
 
《国际法院规约》规定,法资源网院由15名独立法官组成,不论国籍,从品德崇高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历或公以为国际法的法学家中选出 。
 
事实上,许多法院成员在当选之前曾任职本国外交部的法律参谋、国际法教授、大使或最高法院法官 。
 
国际法院内是否有地区均衡的规定?
 
资源网有 。国际法院不得有二名法官为同一国度的公民 。此外,法官全部必需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各重要法系 。
 
依据此项原则法院成员名额按世界重要区域分配如下:非洲三名;拉丁美洲二名;亚洲三名;西欧和其他国度(包含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五名;东欧(包含俄国)二名 。此分配方法与安全理事会组成的分配方法雷同 。
 
任何国度都不会主动有权在国际法院占一席位,但国际法院中一直有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会国公民担负法官,中国事唯一的例外,在1967年至1984年期间,中国本国集团没有提名任何中国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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