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受理吴春红国赔复议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吴春红国家赔偿复议申请-吴春红对262万赔偿申请复议( 四 )


 
2008年11月15日,商丘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仍旧提出上诉 。次年7月6日,河南省高等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
 
在此期间吴春红数次在法庭上宣称自己无罪,并且对自己无罪的原因做了详尽的解释 。服刑期间,吴春红仍然不认罪,不断写申述书 。法院曾经到监狱给其办理减刑程序,但是被其谢绝了 。吴春红女儿吴莉莉告知采访人员:“父亲曾说,如果赞成减刑就要认罪,写认罪书,他没有干,写不出来,如果不能清清白白地出去,就是老逝世到监狱里面也不能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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