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26年不是一句道歉能解决-张玉环要求追责申请国家赔偿( 三 )


 
1995年1月 , 南昌中院最终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 , 根本事实清晰、根本证据充足 , 罪恶严重 。依据案件具体情节 , 判处张玉环逝世刑 , 缓期两年履行 。
 
张玉环不服并上诉 。1995年3月 , 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2001年11月 , 南昌中院重审讯决再次认定该案根本事实清晰、根本证据充足 , 作出了和一审雷同的判决成果 。面对第三次审讯 , 张玉环依然提出上诉 。
 
当月 , 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 保持原判 , 判处张玉环逝世刑 , 缓期两年履行 。张玉环没有废弃 , 多年来一直保持手写申述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述 , 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撑着他 。
 
2017年8月 , 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述书 , 要求法院立案再审 , 依法改判其无罪 。2018年6月 , 江西省高院决议对该案立案复查 。2020年8月4日下午 , 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 撤销原审讯决 , 宣布张玉环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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