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组织“暗夜小组”覆灭记:11名成员获刑( 二 )


2018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对姚某、原某等11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暗夜小组”利用“收量”的14台控制端服务器分别于2017年2月26日、3月15日、3月16日对腾讯云服务器持续进行“DDOS”攻击,致使多家网上游戏公司被封堵IP,无法正常运作 。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认为,姚某、原某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DDOS”攻击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据此,法院认定姚某、原某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李某等其他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零四个月不等 。
“网络黑产的产业链日益复杂,犯罪手段智能化、专业化、跨境化等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同时,新的案件情况也给具体的法律适用带来了挑战 。”朱劲松表示,“暗夜小组”案件的顺利判决,使得黑客团伙受到了法律惩罚,这在行业里引起了比较大的震动,希望该案例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形态对司法治理的诉求增多,期待有更好的法律武器保护互联网产业发展 。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来源: 正义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