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月内近40家上市公司独董辞职 被称新“高危职业”:需承担极大法律风险

不到两周,A股不少公司出现了独董“辞职潮”,这一幕也是让网友调侃独董成“高危职业” 。
【上市|月内近40家上市公司独董辞职 被称新“高危职业”:需承担极大法律风险】在康美药业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集体诉讼案中,5名独立董事承担数亿元连带赔偿责任 。自“康美案”11月12日一审宣判后,已有ST天润、光弘科技、富春环保等公司对外披露了补选独董公告,涉及邵铁瑞、黄艳艳、吴肯浩等多人 。
本周(11月22日至23日),西藏珠峰、万润股份、*ST天首、*ST游久、安正时尚、ST星源6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共7名独立董事辞职 。
据统计,11月以来,A股共有39家上市公司公告独立董事辞职 。
上市|月内近40家上市公司独董辞职 被称新“高危职业”:需承担极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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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A股独董制度自2001年设立以来,已经历了20年的大发展,此前经历了两次独董辞职潮 。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沪深两市有将近300名独董辞职;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底,共计有274位独立董事离职 。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位从某福建上市公司辞职的不愿具名的独董告诉中新经纬,独董是一份兼职的工作,只是拿点薪酬,不能持有公司股份 。
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A股每年独董辞职的人数分别为503人、497人、679人 。虽然尚未到年末,但今年年内已有近700名独董宣布辞职,达到近几年的高峰 。
据了解,董事责任保险,是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时面临的潜在个人责任风险 。通常,当被保险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而被追究个人赔偿责任时,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董事或高管在责任抗辩过程中所支出的相关的法律费用,同时,也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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