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学毕业生“挖矿”编织五千万元虚拟货币传销骗局

近年来 , 虚拟货币剧烈的价格波动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 一夜暴富的传说使不少人开始租买设备 , 投身“挖矿事业” 。 一些人却假借售卖算力(挖矿设备挖出虚拟币的能力) , 以“高收益、推荐返利”为诱饵引诱被害人投资、发展下线 , 打造传销网络 , 获取非法暴利 。 2018年 , 家住苏州的大学毕业生王生国 , 因创业经营的实业公司不景气 , 将目光转向虚拟货币 。 同年6月 , 王生国在区块链论坛上认识了几个人 , 他们对虚拟币发展前景十分看好 , 于是一拍即合 , 王生国做公司法人 , 共同成立了一家米云科技公司(化名) 。
【这个大学毕业生“挖矿”编织五千万元虚拟货币传销骗局】公司成立后 , 经营业务主要围绕“矿机”展开 。 所谓“矿机” , 特指用来“挖”虚拟货币的拥有大容量硬盘、高性能显卡的计算机 。 通过售卖“矿机” , 该公司进而收取售机利润和客户委托其代管的机器运维费用 。
上海的杜子明(化名)是一种新型虚拟币P币的开发者 , 尤其需要拥有大算力的合作伙伴推广P币 。 2019年年初 , 杜子明带领他的项目组与米云公司展开合作 。 自此 , 米云公司基本停止了对外销售业务 , 一方面向杜子明团队提供“算力”租赁服务 , 由他们向公众二次转售算力“挖”P币 , 另一方面协助提供矿机展示、宣传场地、设备维护等工作 。
经过一段时间的业务接触后 , 王生国发现 , 算力经杜子明转售后 , 价格翻了5倍 。 为什么不直接对外出售算力呢?王生国开始思考更多的“业务”内容 。
经与其他股东商议 , 2019年7月 , 王生国正式在公司会议上向大家提出了对外售卖算力的业务模式:用户注册App账户后 , 需通过其他平台打款至王生国账户 , 获得P币的“挖矿”算力(如打款2000元人民币 , 可在App中获得1T算力同时质押300个P币) , 同时承诺用户可以获得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 , 即按每天1.1%的固定收益率以P币形式返还至个人米云账户 , 最多3个月可回本;动态收益 , 分为推荐奖、管理奖、平级奖 , 分别以直接发展用户数、发展用户总投资额、平级用户总投资额为依据 , 从高到低分为3-6级不等的返利比例 , 以鼓励已加入成员不断发展新用户 。
尽管公司曾有人提出 , 该推广方式有传销嫌疑 , 但王生国以公司负债没有退路、可以钻虚拟币立法不完善的空子等为由 , 继续着“卖算力”业务 。
就这样 , 通过在线下社区宣讲、朋友圈宣传等方式 , 米云公司的业务规模越来越大 , 除了苏州 , 王生国带领的团队还继续搭建了杭州社区、内蒙古社区 。
此时 , 由于技术问题 , 杜子明团队后台程序尚未写好 , P币也没上线 , 米云科技公司其实从未实际“挖矿” , 参与者们却满怀期待 。
2020年3月 , 苏州警方接到群众举报 , 称米云科技公司对外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 经查发现 , 自2019年7月起 , 米云科技公司就开始以出售“挖矿机”算力为名 , 依托米云App , 要求参加者以注册账号、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间接以发展成员数量、购买算力数量作为返利计算依据 , 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
经统计 , 米云App内注册会员层级至少5层 , 参与人数远超50人 , 注册账户4500余个 , 现金层级19层 , 共吸收传销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500余万元(据P币折算) , 相关管理人员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今年9月15日 , 法院判决王生国等6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五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若干 , 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
鉴于本案涉案人数多、数额大 , 且系苏州工业园区首例货币网络传销案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一方面积极引导公安侦查 , 给予电子取证、数据分析建议 , 另一方面引入专业机构 , 组织对公司虚拟货币价值、会员账号数量等进行鉴定 , 据此查清公司经营情况 , 并认定犯罪层级、数额 , 厘清案件罪名 。
近日 , 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 通知明确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提示 , 投资者要警惕各种假借虚拟货币名义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的骗局 , 不盲信高收益率的承诺 , 树立正确的货币和金融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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