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执行30余万?工作室回应来了

中新经纬10月23日电 天眼查App显示 , 近日 , 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 案号为(2021)京0114执12123号 , 执行标的309605元 , 立案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这一信息进行了公示 。

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执行30余万?工作室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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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天眼查APP , 上述案件的关联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被执行人除了王珞丹 , 还包括其父亲王卫星 。
【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执行30余万?工作室回应来了】2019年11月18日 , 一审判决书显示 , 原告豪雅(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豪雅公司”)诉称 , 王珞丹购买的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 , 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 , 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 , 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 工程完工后 , 被告未组织验收且拖欠部分工程价款等 。
法院最终判决:豪雅公司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王珞丹、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豪雅公司工程款309605.1元 。 同时 , 豪雅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卫星2013年6月19日交付的洽商工程款100000元;豪雅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卫星工程修复费用84694.08元 。
此后 , 王珞丹方面上诉 。 2020年8月24日 ,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二审案件受理费8987元 , 由王珞丹、王卫星负担(已交纳)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10月22日晚间 , 王珞丹工作室针对此事发布声明称 , 该案件系普通民事纠纷 , 是豪雅公司因房屋装修存在多处严重质量问题(譬如多处漏水)等原因导致房子无法达到验收标准所致 , 不存在所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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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王珞丹工作室微博
声明称 , 判决生效后 , 王珞丹的父亲联系豪雅公司协商解决 , 多次联系未果 , 因豪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一直未能就债务履行的方式达成一致 。 王珞丹的父亲已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定金额汇入法院账户 , 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 法院判定 , 双方互为债务关系 。 截至目前 , 王珞丹女士及家人并未收到对方应支付的款项 , 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维护自身权益 。
声明还称 , 王珞丹和其家人并未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 , 也并非网传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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